(四)更名及重大变化事项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附件7),并将打印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报认定机构,由认定机构负责审核企业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企业*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重大变化,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在本地区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认定机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海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海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海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有异议的或有重大变化的(无论名称变更与否),由认定机构按《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核实处理,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慧邦众成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提供昌江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海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基本判断方法
1、申请书及附件齐全与规范
2、整体描述是否一致
3、内容是否专业
4、数据是否前后统一
5、各部分的说明是否合理
6、各部分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
**自主知识产权问题
1、企业获得的**为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专利,并无实质性产品制造工艺发明专利,高新技术含金量不高,无法长时间在行业内形成**竞争力。
2、企业获得**权的方式是受让、受赠、并购等,对于**技术不经过消化吸收直接应用生产,基本没有自主研发过程。
企业人员问题
1、科技人员工作时间难确认。企业通过外聘研发人员时,工作时间难以判断,是否符合在岗183天的时间要求。
2、**研发人员身份难确认。多数研发人员同时兼任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判断此类人员是否参与研发活动,是否具备科研技能或科研时间。
3、研发人员比例不准确。由于人员总数难以确认,研发人员的比例也同样难以判断。
4、企业生产人员的范围不准确。企业申报是否能将未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算作员工总数。 海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慧邦众成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提供乐东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版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慧邦众成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提供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负责将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负责遴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复核申请及有关举报等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议;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慧邦众成提供洋浦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海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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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认定报备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六)公示公告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认定机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备企业可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海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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